說明:
一、本校為鼓勵表現優秀之教學助理,彰顯其教學熱忱與技能,以全面提升教學助理教學品質,並配合教學卓越計畫執行,訂定本作業流程與評選標準。
二、符合優良教學助理遴選資格者,即可參加遴選,標準如下:
(一)於當學期確實修習本校「專業教學實務」課程並完成課程內容要求者。
(二)準時繳交「專業教學實務」課程作業且成績達標準者。
(三)擔任教學助理期間認真負責,協助教師課程教學者。
三、 欲參加選拔之教學助理,請遵循作業流程(詳如附件一)與評選標準(詳如附件二)於104年11月20日(五)前依檔本基本架構說明(詳如附件三)填妥資料(附件四至附件七)後送交系所,敬請貴系所於104年12月1日(二)前審查(附件八)後選出一名推薦至院,各院於104年12月10日(四)前遴選(附件九)兩名優良教學助理候選人並將會議紀錄、當選名單及當選人之相關檔本送至教學資源中心學資組,待優良教學助理名單彙整完畢並公告,當選人可獲得5,000元獎學金與獎狀乙紙。
四、本學期優良教學助理當選人名單,將公告於學校首頁、教學資源中心網站(irc.pccu.edu.tw)及互動學習平台(ilp.pccu.edu.tw)。
如有任何問題,請撥分機17914 找蔡小姐,謝謝!!!